| ****第一次公示 |
| 2026-05-21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省**市**区新圩镇碧桂园**智能制造产业**二期11栋 101、104单元 建设内容:****选址于**省**市**区新圩镇碧桂园**智能制造产业**二期11栋101、104单元,主要从事磁铁及塑胶配件的生产,年产磁铁630万片、塑胶配件250万件。拥有员工人数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一班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由于公司规划等原因,公司现阶段塑胶配件的生产暂未建设,因此申请分期验收。 本期验收范围为:****磁铁及塑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及配套防治设施,项目年生产磁铁630万片。项目拥有员工30人,****园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每天1班。 尚未建设的塑料配件的生产,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再补充相关验收手续。 项目性质:**(迁建) 项目在上胶、拆片等工序过程会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两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至由1根28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5)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作者(150****877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5-21 10:12 附件1:****-验收报告.pdf3.3 MB, 附件2:****-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pdf1.5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