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孙文龙、孙明杰围海养殖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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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孙文龙、孙明杰围海养殖项目第二次公示
2026-05-2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县孙文龙、孙明杰围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县孙文龙、孙明杰围海养殖项目

项目地址:**县南侧海域

建设内容:本次评价的2宗用海养殖项目在**县南侧海域开展海参围海养殖活动,用海权利人为孙文龙、孙明杰。2宗用海总面积:40.6697公顷。

项目性质:**(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负责人:孙明杰

电话:130****1960

地址:**县网户乡新立村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27A6楼38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0****7700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县孙文龙、孙明杰围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ckC4vJ9zeN4zkNKkbyOyYA 提取码: yjf9。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ckC4vJ9zeN4zkNKkbyOyYA 提取码: yjf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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