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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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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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台农贸市场一层1~7****商铺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14.28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为70㎡。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6-0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6-08 |
出租标的地址
| ****松台农贸市场一层1~7****商铺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0321、0577-****2025 手机号:180****012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暂无不动产权证,权利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在“浙交汇”平台上以动态报价的方式公开招租,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0****0435 |
| 联系地址 |
**市鹿**南郊街道葡萄路与甲里路****服务中心4楼401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28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14.28万元,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期5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装修宽限期。年租金无递增。 |
出租用途 |
用于经营生猛高端水产(包括但不限于大黄鱼、象拔蚌、帝王蟹、松叶蟹、澳洲龙虾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业态用途: (1)**市州****服务中心松台农贸市场一层1~7****商铺用于经营生猛高端水产(包括但不限于大黄鱼、象拔蚌、帝王蟹、松叶蟹、澳洲龙虾等)。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场地用于任何与上述业态无关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与餐饮服务直接相关的食材及用品储存除外),居住、办公或作为其他商业经营场所,以及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情形。擅自拆改承运租赁场地结构或改变承运租赁场地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2.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在报名前已对标的市场经营场地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性质、设施设备、空间布局、装修状况等)进行充分踏勘与查验,自愿接受场地存在的全部瑕疵,不因场地现状瑕疵向****服务中心)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或减免合同义务。 3.承租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功能改造、结构调整或装修,须事先征得****服务中心)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影响租赁场地的结构安全和整体完整性(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存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账号:756********0008655)。可签订《租赁合同》。若无故不缴清有关费用或放弃承租,没收该成交方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其签约及租赁资格。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单独保管,专项用于抵扣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未缴费用等,不得挪作他用,出租方需每季度向承租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余额核对单》,承租方如有异议需在收到核对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 5.出租方以本合同约定交付标准将租赁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及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如有)的日常维护及运行。 6.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及修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间,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其中包括:(1)水、电(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及实际用量计算,承租方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开户,账户名称为承租方,费用由承租方直接向部门缴纳);(2)物****公司出具的《物业服务协议》标准缴纳,承租方需在场地交付后 10 ****公司签订协议);(3)卫生费、****政府部门或市场管理方的收费标准缴纳);(4)场地装修、设备安装购置等与承租方经营相关的费用;(5)因承租方经营活动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所得税等);(6)因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管理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而产生的罚款。承租方如累计两个月未按约定缴纳上述任何费用,出租方有权代为垫付并自承租方应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相应款项,情节严重的有权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等。 8.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归还场地时,应恢复原状(不得破坏主体结构,合理装修可保留)或达到出租方认可的使用状态,具体以附件之交付时现状确认文件(照片、视频或清单等)为准。 9.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必须签订场地及建筑物租赁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履行。租赁期间,有关该场地及建筑物的消防、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问题概由承租方负责,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 10.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的防火、治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担。如因国家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必需要配备设施设备所造成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行为和承租方运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和规费,以及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 1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场地及建筑物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3.承租方应按法律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产,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行为,由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被处罚的,相关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将该房产用于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4.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5.合同签订: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856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张先生、陈先生 |
电话 |
0577-****0321、0577-****2025 |
| 手机 |
180****012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鹿****大道金宇商务楼6楼606室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0321 |
| 手机 |
180****0129 |
附件(6)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租赁+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样本)-动态报价(定稿).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