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项目(1标段(包))资审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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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公告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4、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删除。
2、原招标公告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其他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5月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修改为“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5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原招标公告9.1中“ (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4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4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在9(含)-14(含)家的,则要求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修改为“(1)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4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14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在9(含)-14(含)家的,则选择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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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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