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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共服务设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共服务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地点:**省**市**县别古庄镇北堼上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占地面积为4025m2,建筑面积为2870m2,包括生产车间1座、办公用房1座。项目建成后,产能为年产公共服务设备14080套。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吉兴
联系电话:135****66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