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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将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站点不间断电源等问题整改项目。
一、项目名称
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站点不间断电源等问题整改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
(二)项目内容为
1.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站点相关监测设备采购UPS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配置方案如下: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 UPS电源主机 | 3C15KS | 2 |
| 华申 电池 | 100AH 12V | 64 |
| 电池箱 | C-16 | 4 |
| 单相稳压器 | 6KVA | 1 |
2.按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对国家空气质量站点站房设备内部供电及UPS电源线路重新布设安装,确保安装UPS后,站房供电保障符合标准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局提交项目报价单、设备明细、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于2026年6月8日18:00前,将项目服务方案、报价文件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报价单超时送达视为未参与报价)。
(二)供应商所提交报价须在项目预算内,且本次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在符合采购需求、保证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材料弄虚作假产生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报价单位承担,我局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明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懿鹏,0772-****910。
联系地址:****6楼609室(**市**区新侨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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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