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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府函〔2026〕57号
县经科局:
你局《关于威202H101平台等3宗地钻前工程规划选址的请示》(威经科〔2026〕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威204H101平台钻前工程选址的意见,在**县高石镇农建村6组实施钻井探测工程。
二、****发展改革局、****规划局、****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环境局等部门和高石镇,督促中国石****公司****公司蜀南气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同时,须在落实环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征占、补偿等问题,确保施工安全、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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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