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天鹅湾院区建设项目 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市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天鹅湾院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秀岛路302号
3.评估责任主体:****
4.评估实施主体:****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天鹅湾院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10689.8平方米,****中心综合楼、液氧站房、医用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5796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360平方米。
眼科分院设计床位数300张(项目设置的300张床位为置换床位,不增加四院的总床位数,即****现有共计1650张床位,包含天鹅湾院区的300张床位),停车位约500辆,最大日门诊量900人次。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6635
电子邮箱:****@qq.com
通信地址:**市**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7884
通信地址:**市**区黄**大街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