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石粉倒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FW-2026-11183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2026年度石粉倒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度石粉倒运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2026年度石粉倒运服务采购。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编号:****
2.5招标范围:
(1)中标人承包招标人石粉倒运工作,负责把****洪水塘厂区生产砂石料产生的石粉从石粉库运输至水泥生产线的石粉库,并按招标人指令通过车载系统把石粉输送至生料磨石粉库或水泥磨石粉库,负责把石灰石粗粉从石粉库运输至水泥生产线的圆堆。
(2)通常情况下招标人砂石料生产线生产运行时需要同步配合石粉倒运,中标人必须根据石粉倒运计划工作量安排好散罐车或其他车辆进行同步配合。
(3)招标文件中计划约2.5万吨/年的倒运数量仅为预估参考量,实际发生量根据招标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计划量相比可能会有出入,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招标人不会因实际发生数量与计划数量出入较大而承担相应责任。
(4)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保证行车安全,并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石粉倒运需求,按招标人提出的石粉倒运工作安排、要求完成石粉倒运服务工作。中标人承包期间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车辆存放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 工作内容 |
单边运距(公里) |
预估数量(吨) |
| 石粉倒运(中标人负责把招标人新厂区生产的砂石料库石粉运输至新厂区水泥生产线石粉库,并用运输车辆自身气把石粉输送至生料磨石粉库或水泥磨石粉库) |
约2公里 |
约15000 |
| 石灰石粗粉倒运(中标人负责把招标人新厂区生产的砂石料石粉仓石灰石粗粉运输至新厂区圆堆) |
约1.5公里 |
约10000 |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量标准:
(1)投标人运输石粉的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在运输过程中不能因车上沾染的石粉产生扬尘。
(2)车载输送系统在输送石粉时若产生泼洒,投标人负责清理干净。
2.8控制单价:
(1)石粉倒运:7.94元/吨;
(2)石灰石粗粉倒运:4.30元/吨。
2.9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企业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公司、****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或**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委员会);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委员会评审。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或声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承诺)。
3.4特殊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须具备车辆营运证;注: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须具备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③拟投入车辆驾驶员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3.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17时30分。
5.2地点: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账号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5.3方式:网上获取。
5.4售价: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为3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最新咨询-关于投标单位到**晨晟开票流程通知,按流程办理。
5.5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6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账号的业务(操作流程:供应商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供应商可通过电话:400-****-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账号等业务(注册企业账号为免费服务)。
(3)技术操作咨询:云****公司 服务热线:400-****-9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省****市巍山路89****酒店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公司官网、阳光臻达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村委会洪水塘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市世博路16****中心B座1单元12层
邮 编:650233
联 系 人:姚工、张工、胡工、谷工
电 话:0871-****8999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