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媒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触媒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9-****578
地址:****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编:422000
| 项目名称 | ****触媒回收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大道D-01-2C地块(5号马路与高新路交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在****经济开发区H-15-1#****2#厂房**建设****触媒回收利用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500m2,项目主体工程为回收利用触媒生产线(采取铸造方式回收利用触媒),同时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有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固体废弃物等,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8个100%”确保施工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计划好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与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其影响具有局部性和暂时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结束即自行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的原则。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用作铸造成型的间接冷却水,水雾法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处理之后委托****处置,用作****的间接冷却循环用水。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资江。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熔化废气和抛光废气、筛分废气、制模废气。筛分、制模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在密闭设备内通过自然沉降,抛光机产生抛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1t中频炉产生熔化废气(颗粒物)和50kg中频炉产生熔化废气(颗粒物)集中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楼顶(DA001)排放,熔化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排放限值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3/ 3082-2024》表4有色金属废弃**综合利用工业最严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东、南、北面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西面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进行管理。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熔化废气布袋除尘收集粉尘、抛光布袋除尘收集粉尘、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废模具、筛分粉尘及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桶、废矿物油、废抹布、1t熔化浮渣。熔化废气布袋除尘收集粉尘、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模具收集****公司回收处理;废RO****设备厂家回收处置;抛光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回用于脱模剂使用;筛分粉尘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产品。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桶、废矿物油、废抹布、1t熔化浮渣)危废间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并使用标准容器,暂存间具有“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渗、防腐)功能。 |
****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