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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2025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到贤镇柿子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
| **** | 综合评分法 | 否 | 996,540.00元 | 87.84 |
合同包1(**县2025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到贤镇柿子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县2025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到贤镇柿子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提升改造标准化柿子园1000亩,包含低效林整形修枝、土壤改良、无公害防治。(详见清单) |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县到贤镇果坊村、田村、西樊村、牙道村;服务内容为 提升改造标准化柿子园1000亩,包含低效林整形修枝、土壤改良、无公害防治。派驻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提供作业计划、安全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按设计执行,配合验收并提交完整资料 | 12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质量达到国家及林业行业合格标准;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现场检查综合验收;整形修枝、土壤改良、无公害防治全部合格,满足合同及行业规范。 | 996,540.00 |
王婷婷(采购人代表)、张俊侠、惠巧玲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收取,不计入项目造价,按照《****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若本次招标失败(非代理机构原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详见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现金或转账)。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2025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到贤镇柿子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 | 1.494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电子版(U 盘)文件3份
名称:****(本级)
地址:**县到贤镇街道
联系方式: 0913-****133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 99号荣民中央国际10层1001室
联系方式:182****2914
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182****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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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