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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施工(PC)总承包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施工(PC)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施工(PC)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湖****工业园**片区己内酰胺项目以东、****公司以北、S209以西、天辰大道以南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从设备采购、安装(包括招标人已购设备的安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采购:包括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招标人已购设备无需重复采购)。 第二部分施工: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地下部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预埋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室外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铺装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总图给排水工程、总图电气工程、总图弱电管道预埋等),附属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上述各项不应视为巨细无遗,承包人有责任视察现场、细阅图纸及工程规范,务求对所需实施的领域范围得到完全掌握。上述中未列明之处但属于本项目建设达到使用标准所需的内容或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等规定应该实施的内容均属于本合同工程总承包建设的内容,承包人响应投标后均应无条件建设以达到使用标准和发包人接收标准。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之事项,如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民扰及扰民的调停等工作及费用。 | ||
| 招标内容 | (1)**聚酰胺聚合装置,总产能28万吨/年,生产线配置4条。 (2)**5条BOPA膜生产线,均采用产能最大的8.4米BOPA生产线,产能12.5万吨/年。 (3)本项目占地面积24195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5516.30平方米,分南、北两区建设。 ****工厂房,建筑面积为59995.68平方米,主要建设聚酰胺装置、1#成品仓库、管控中心、分析化验楼、门卫1、门卫2、机修及备品备件库、危废暂存间、冷冻站、循环水站、萃取水纯化,110KV变电所(高压配电不在本次范围)、10KV变电所(高压配电不在本次范围),导热油站、消防水站、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池,污水缓冲池、萃取水罐组、己内酰胺罐组,厂区外管、叉车充电棚、地中衡、停车场,3#成品仓库(预留)、污水处理站(预留),停车场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设备设施等。购置安装萃取塔、分切机、干燥塔、聚合器、反应釜、中间储罐、换热器等设备713余台套。 北区属一般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85520.62平方米,主要建设1#膜生产厂房、2#膜生产厂房、3#膜生产厂房、2#成品仓库、辅料库、综合办公楼、辅房、门卫3、门卫4、1#雨水监测池、生活污水池、2#叉车充电棚、输送连廊、厂区外管、4#膜生产厂房(预留)、停车场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设备设施等。最高建筑物为2#成品仓库,其建筑规划高度27.80m,消防高度26.40m;最大单跨为28.40m(辅料库),最大单体面积为23061.78平方米(2#膜生产厂房)。 | ||
| 工期(交货期) | 54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300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①或②: ①同时具有√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 ②项目经理资格 √机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项目副经理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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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1)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5 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5亿元(或以上)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或独立完成过1项10万吨/年(或以上)石油化工主生产装置施工与安装业绩。加急标书代写 | |||
| 其他要求:(1)安全总监资格:人数为1人,中级或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专职安全员资格:人数为5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招标文件《承诺书》第11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注: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将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核验企业资质的真伪与状态。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2 09:3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6-23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6-23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6-23 09:00:00 | 开标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加急标书代写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街道**绿色****开发区****中心办公楼511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唐升帆 | 联系电话 | 159****60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3楼301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聂毅 | 联系电话 | 137****3592 |
| 招标监督机构 | ****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 | 联系电话 | 0757-****708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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