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南街道景阳片区和绥安街道化育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初设标段
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1.1内容、9.联系方式内容错误及10.4低于成本报价内容不完整,现更正如下:
一、1.1本招标项目 **县城南街道景阳片区和绥安街道化育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营发改投资〔2025〕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
1.1本招标项目 **县城南街道景阳片区和绥安街道化育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关于**县城南街道景阳片区和绥安街道化育桥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营发改投资〔2025〕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联系方式:637700。
现更正为:0817-****069。
三、10.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现更正为: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