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区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785,电子邮箱:****@163.com;****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204,电子邮箱:****@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办公室或****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区委 ****政府
2026年6月1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29
问题表述:**区畜牧产业园内奶牛养殖企业在未科学编制粪污还田利用方案,也未足额配套消纳土地的情况下,将养殖废水就近排入耕地。
整改目标:养殖企业粪污规范处置,违规排放粪污行为依法查处。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区委、****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粪肥还田利用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园区各牧场负责人、环保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确保方案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理解到位、执行到位,发放《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纸》《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明白纸》,提升全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企业已编制完成《****养殖场粪污还田利用方案》,****环境局审核备案。同时,对排粪水耕地进行翻耕晾晒,并****实验室****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进行单项判定,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pH>7.5,其他)限值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发生后,养殖企业整改态度积极,建立粪污处置台账记录,制定粪污还田利用方案,所有粪污全部拉运至********公司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甘环法发〔2025〕2号),****环境局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环不罚〔2025〕1号)。二是强化粪污**化利用。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要求,依据《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配套粪污消纳土地25000亩(其中德瑞牧业配套粪污消纳土地2178亩),并与******公司签订第三方委托处理协议,代为处理消纳土地不足时的粪污。德瑞牧业2025年全年产生粪污52765吨,配套土地消纳液体粪肥20950吨,******公司代为处理固体粪污31815吨,产生的粪污全部有效处理利用,粪污**化利用率有效提升。三是加强养殖粪污处理监管。对企业开展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还田、处置全过程专项检查指导5次,指导企业健全并规范填写粪污处理利用台账,严格按要求规范处置粪污,养殖废水氧化塘沉淀发酵后,沉淀物和超出还田利用承载量的畜禽粪污一并按照年度粪污**化利用计划和《****养殖场粪污还田方案》委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公司)进行处理。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