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计划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以及《**省市场****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进一步优化部门“一业一查”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我局在充分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清单和计划),联合抽查事项共涉及抽查领域61个、抽查事项200项次,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检查任务
1.落实部门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全力抓好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认真履行本部门抽查任务。市直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参与部门,按照清单和计划要求,明确抽查对象、检查内容、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联合随机抽查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2.有序推进任务完成。持续落实业务集中培训机制,完善部门联络员机制,进一步提升各有关部门双随机平台操作能力和工作质率。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根据工作计划绘制时间路线图,61个抽查计划牵头单位原则上要在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系统任务创建工作,力争11月底完成年度任务。开展随机抽查业务指导“现场开放日”活动,确保计划任务全面有效落实落细。
3.拓展联合抽查精度。按照“应纳尽纳”“能联尽联”原则,鼓励各地在市级清单和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提升联合抽查覆盖面和精准性。鼓励各地不断拓展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范围,提高跨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抽查水平,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扰企和增加基层负担。积极探索跨层级、跨区域协同抽查等方式方法,提升联合抽查的深度和广度。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县(区)联合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落实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
1.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省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已全量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市直各有关部门在发起部门“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时,要充分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按照“信用等级越高、抽查比例越低;信用等级越差,抽查比例越高”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2.推进“通用+专业”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已与“经营主体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自动对接,属于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不代替专业领域的风险分级分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通用型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监管精准性。
三、规范检查实施,提升监管效能
1.细化检查前准备事宜。计划制定前,市直各抽查计划牵头部门要按照清单和计划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检查”模块上建立联合抽查任务,**参与部门细化抽查任务和步骤,完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勾选、信用规则设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及任务分发等操作。具体实施现场检查前,牵头部门应当提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与检查对象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可根据需要初步了解检查对象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努力提升“问题发现率”。抽查任务若按照属地下发,涉及县(区)部门具体执行的,市级部门要做好任务通知和业务指导工作。
2.规范实施现场检查行为。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同一检查对象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检查时,必须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持执法证亮证检查,须出示“一码通行”APP涉企检查计划的检查码。还须出示系统自动生成的《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在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可以多部门共用一张检查表,如实记载各部门检查情况,也可以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填写本部门检查记录表,各自留存原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形式,实现“指尖管”“掌上查”,提高监管效率。
3.完善合规指导机制。检查时,检查人员可同步开展合规指导。入企检查前,应结合初步掌握的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准备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传手册、操作指南、案例解读等合规指导材料。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提供具体整改建议和合规管理优化方向、举措。
4.依法公示检查结果。检查后,要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检查对象。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要分别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机关。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实
1.加强工作衔接。各有关部门应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建立内部问题线索移转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或办案机构处理。抽查中发现检查对象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符合立案条件等情形的,要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落实行政处罚。
2.跟踪工作进展。计划牵头部门要定期跟踪抽查任务完成进度,要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推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加大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配合度,营造良好的涉企检查工作氛围。
4.严肃检查纪律。联合抽查必须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牵头部门负责优化“一业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对今年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计划已经抽取的检查对象,原则上不能再重复抽查,省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力争202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工作中若遇到问题,****监管局联系。各县(区)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部门“一业一查”双随机联合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附件:1.市直各有关部门
2.2026年度联合随机抽查业务指导“现场开放日”
安排表
3.**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六版)
4.**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一业一查” 双
随机联合抽查计划
****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直各有关部门
市发改委、****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金融办)、市**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局、****环境局、市住建局、****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市国动办、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海关、****支队、市政数局、市税务局、市城管局。
附件2
2026年度联合随机抽查业务指导
“现场开放日”安排表
| 开放日 |
星期 |
时间 |
接待地址 |
| 6月5日 |
星期五 |
上午9:30-11:30 |
市场监管局911办公室 |
| 6月12日 |
星期五 |
上午9:30-11:30 |
市场监管局911办公室 |
| 6月18日 |
星期四 |
上午9:30-11:30 |
市场监管局911办公室 |
| 6月26日 |
星期五 |
上午9:30-11:30 |
市场监管局911办公室 |
| 特别提醒:在集中创建系统任务前,各联合抽查任务的牵头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好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是经营主体,也可以是产品、项目、行为等(建立或者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尽可能覆盖该项计划任务相对应的全部对象,尽可能避免遗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