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服务站围墙重建工程(二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项目预算价:201731.49元 四、招标控制价:201731.49元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 七、公示时间:2026年06月02日至2026年06月04日 八、中标候选人信息: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69800.00元 (2)工期:30个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项目经理:赵宏彦(注册编号:皖234********14618) 2.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1)投标报价:170898.90元 (2)工期:30个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项目经理:刁进军(注册编号:皖234********13882) 3.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1)投标报价:181555.88元 (2)工期:30个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项目经理:丁林(注册编号:皖234********57145) 九、质疑(异议)受理: 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由投标单位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版异议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统一受理部门:****。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荆山镇307省道688号 联系人及方式:邵先生、153****65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金域蓝湾49号楼外铺1-11/2-11号商铺 联系人及方式:郭工、181****0252 2026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