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红谷滩院区蒸汽及热水锅炉维保项目进行招标,现诚邀所有潜在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名称:****红谷滩院区蒸汽及热水锅炉维保项目;
1.2工程地点:****红谷滩院区;
1.3维保内容:
蒸汽锅炉:WNS3-1.0-Q 台数: 贰 台;
热水锅炉:CWNS3.5-80/60-Q 台数: 叁 台;
控 制 器: 原厂配套 台数: 伍 台;
燃 烧 器: 配套利雅路低氮燃烧器 台数: 伍 台;
对以上设备按标准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合锅炉年检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照,需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2.6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锅炉维保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维保工作,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条件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本公告发出始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红谷滩院区一楼总务处.持以下材料参加招标报名: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信用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两套。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恪守诚信原则。如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溯其造成的任何损失。
4、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红谷滩院区门诊一楼总务处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136****7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