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6〕110号
****关于**省**市梅林镇典型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省**市梅林镇典型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省**市梅林镇典型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梅林镇华寮村、凤池村、新楼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华寮村、凤池村、新楼村等 3 个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覆盖面积约18.4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和改造公厕3座;改造垃圾收集点26处;整治三线工程1项;****处理站2座;道路硬底化29750平方米;道路白改黑16820平方米;新架路灯177盏;整治池塘23370平方米;清淤河道48200平方米;河道两岸修整改造23500平方米;**堤顶路2350米;建筑微改造工程3处;**1处停车场,占地面积900平方米,设置30个车位,6套充电桩(应按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改造文化健身休闲场地52600平方米等其他农村基础设施。
四、建设工期:20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2968.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1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9.33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50.00万元)、预备费942.1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筹措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成后,要落实管护主体做好日常管护,确保正常使用并发挥效益。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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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省**市梅林镇典型村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12968.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17.09万元、勘察费113.49万元、设计费382.58万元、监理费196.73万元、其他费用1958.6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