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防眩格栅自动化生产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防眩格栅自动化生产设备采购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R 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GS),拟购买1条日产能(8小时)不低于1公里的防眩格栅自动化生产设备(包含格栅上横梁、下横梁、立柱、防眩片自动化压辊设备4套,撕口设备1台,立柱底座电碰焊机1台等),项目预算约160万元。
2.2供货期:3个月,计划开始时间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生产时间为准。
2.3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卸货点(包含装卸货)。
2.4质保期:12个月及以上。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冷弯机设备销售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3年(指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1日,下同)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3.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6 月 2 日至2026年 6 月 10 日(**时间,下****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通过点击【采购管理】-【项目参与】-【我要参与】,进入项目查询页面,点【立即参与】进行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方式发放。标书代写
4.2 潜在供应****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点击【系统管理】-【CA申请】按操作提示办理CA。电子标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平台可识别格式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10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到达交易平台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平台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平台可识别格式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 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入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请供应商至“****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com)、**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省**市**市科技二大道以西,景湖路以南2号地块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180****0175
纪检监察:叶女士
地 址:**省**市**市科技二大道以西,景湖路以南2号地块
电 话:135****6272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联 系 人:余淑华、周碧恒
电 话:0791-****1055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