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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2026〕41号
根据《****政府****门市**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13号)(详见附件1),****政府批准,****门市**区****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0677公顷(耕地0.0544公顷、林地0.01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市**区崖门镇(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市**区****联合社,面积0.0677公顷(折合1.0155亩,其中耕地0.0544公顷、林地0.013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门市**区2024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局
发布单位:****
日期:2026年6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