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滨州-邹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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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单壁碳纳米管技术改造(二期)项目

**市临池镇小临池村西

******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临池镇小临池村西,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用地面积33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和储运工程,购置安装高温等离子炉、空温室汽化器等主要设备,对原有部分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单壁碳纳米管100吨,公司3000吨新型碳纳米材料产品方案由多壁碳纳米管2980吨/年、单壁碳纳米管20吨/年变为多壁碳纳米管2880吨/年、单壁碳纳米管120吨/年,总体规模保持不变。

该项目单壁碳纳米管生产工段废气经覆膜抗静电除尘器+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VOCs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作为消防备用水和绿化用水合理利用。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废布袋、催化剂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公司干熄焦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集团有限公司焦化车间内

******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集团有限公司焦化车间内,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无新增用地,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3-371626-07-02-866698),在现有干熄焦+湿熄焦(备用)基础上,主要建设一套智能化全自动升级的1×165t/h的干熄焦装置及配套蒸发量90t/h的干熄焦余热锅炉1台。项目建成后生产中以全自动升级的干熄焦装置为主,现有干熄焦装置作为备用,拆除现有湿熄焦装置,实现全年干熄。

该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全自动化干熄焦装置吸尘口、干熄炉顶部预存室放散口产生的高温烟气接入原干熄焦上部高温烟气管道并通过干熄焦环境除尘地面站(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20m高排气筒排放,**干熄焦炉底部排焦溜槽、振动给料器、排焦皮带机集尘罩及循环风机混合烟气经高活性氢氧化钙干法脱硫+干熄焦高硫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炼焦化学工业干法熄焦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该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及锅炉排****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焦尘经收集后回用,脱硫灰经收集后外售**化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公司铝合金

电子型材生产装备智能化提升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办事处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六路以东******公司院内

******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办事处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六路以东******公司院内,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1626-07-02-171665),主要对厂区现有挤压一车间、挤压二车间的部分挤压线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淘汰铝棒燃气加热炉、燃气时效炉等设备,安装多棒单工位工频炉、隧道式保温炉、电时效炉等设备273台,技改后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不再使用天然气。

该项目不新增原辅料种类及用量,不新增产能。该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礼****公司铝屑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市月河六路与会仙四路东南角

******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月河六路与会仙四路东南角,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4-371626-07-02-227755),主要改造原有18号挤压线,新增铝屑压饼设施、加热炉等设备,通过回收厂内清洁铝屑,替代相应的铝棒用量,拓宽原料的适用性。建成后年回收铝屑6600吨,生产太阳能光伏框架型材6000吨,技改前后产能保持不变。

该项目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预热处理采用间接加热方式,加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要求。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锯切余****集团其他项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合顺****公司年产20万吨环保耐火砖项目

**市韩店镇三星路203号

**启蓝****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韩店镇三星路203号(****开发区韩店区块),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335平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1-371626-04-03-958100),主要利用现有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粉碎机、对辊机、筛分机、搅拌机、制砖机、配料搅拌机、压砖机等主要设备,生产规模为环保耐火砖20万吨/年。

该项目上料、粉碎、对辊、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砖瓦工业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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