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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CX0010/2026-3872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79号
成文日期: 2026-06-02
关于****公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79号
关于****公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公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华府文〔202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公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墓改建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华山镇洲湖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植草砖铺设135平方米,土方回填盖土13.5立方米,人工拆除**石墓地61个,焚烧炉2个,DN32塑料管180米,DN25塑料管10米,DM8-10厘米桂花64株,潜水泵1台,铺人工草皮2300平方米,铺种草皮17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财政局
**** 2026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