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江长生滩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发改〔2026〕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消落区治理长度3.75km, 起点位于草街下游炬梁处,下游止于**街道白羊背处,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防冲镇脚、生态折叠筐护坡、巡江步道、岸坡绿化、下河梯步、排水管涵、配套设施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总投资约8791.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05.6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含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项目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内的工程设计变更服务、配合项目的实施监督、工程设计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结算审核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上述要求按质按时提交相关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碚区北**街道云清路77号 | 地 址: | **市**区**大道15号8栋9楼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邓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简老师 |
| 电 话: | 023-****6438 | 电 话: | 023-****209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碚区****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26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