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 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0-****838****中心综合窗口)****571****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传 真:0790-****57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200吨仿瓷餐具项目 | **省**市高新区赛维大道1950号赛维三期59栋101,201室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高新区赛维大道1950号赛维三期59栋101,201室。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29.015″,北纬27°50′53.211″。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依托园区现有厂房建设仿瓷餐具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总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工艺流程:称量→预热→压膜、贴花→磨边→检测→包装入库;主要原辅材料有密胺粉、光粉、花纸、包装纸箱等。生产规模:年产1200吨仿瓷餐具。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①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热压成型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10000m3/h)+二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磨边粉尘经负压集气罩收集(10000m3/h)+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②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优化总图布置,选择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达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工艺废气中颗粒物和甲醛等污染物经处理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非甲烷总烃和苯等污染物经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采用设备基础减振措施、低噪声设备、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贮存,其管理执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收集后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5)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另外项目建成后,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