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W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合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W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51号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关于W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5-28 11:35

****公司****公司:

报来的《W火焰炉高比例宽负荷生物质掺烧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市岭南镇电北路1号,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1′58.495″,北纬23°49′18.594″。项目依托现有场地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间32m×20m的钢结构车间用于暂存生物质燃料,并购置生物质掺烧系统对现有3号机组(1×670MW)入炉气力输送系统及入炉喷口(含电控设备)进行改造,使用部分生物质燃料代替煤。本次技改仅对燃料结构进行调整,技改前后发电规模不发生改变。

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为三类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掺烧生物质废气和燃煤烟气,废气依托现有项目脱硝系统(低氮燃烧+SNCR+SCR)、双室五电静电除尘、脱硫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处理后,通过240m高的单管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二)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科学管理、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灰渣、脱硫石膏,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五)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