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视频号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乡村**宣传、**政策科普工作,拓宽农业农村宣传渠道,丰富政务新媒体传播形式,提升**农业农村工作影响力与知晓度。我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农技推广视频号全年运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技推广视频号运营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1年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税费、人员人工费、拍摄设备费、交通差旅费、素材版权费、剪辑包装费、运营服务费、修改维护费等项目全部费用,服务期内不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服务需求
本次项目为****官方农技推广视频号全年全托管运营服务,服务成果需直接落地使用,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全年内容策划服务:负责视频号全年整体内容规划、月度选题策划、日常脚本创作、文案撰写,贴合农业技术推广、**政策解读、农事指导、乡村**成果展示、农业工作动态等官方宣传方向。
2.短视频摄制包装服务:承接各类农业题材实景拍摄、素材采集,完成4K高清视频剪辑、精准字幕匹配、专业配音、片头片尾包装、画面调色、特效优化等全套后期制作工作,成品符合政务新媒体发布标准。
3.固定产出任务指标:服务周期内,完成原创短视频不少于36条;打造重点专题精品视频不少于5条。
4.账号日常运营维护:负责视频号日常发布、话题搭配、流量推广、粉丝互动回复、账号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运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效果复盘,根据传播效果优化内容方向。
5.版权及售后保障:项目所有拍摄原始素材、剪辑工程文件、最终成片源文件全部无偿交付甲方,版权归****所有。全程配合甲方审核修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三、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4.参选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参选资料递交要求
所有参选单位须统一整理全套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合法资质材料: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近五年内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完整服务实施方案:包含全年内容策划方案、选题规划、拍摄运营流程、人员配置、服务周期安排、质量保障方案等完整内容。
4.分项报价清单:详细列明人工、拍摄、剪辑、运营、设备、交通、税费等分项费用,总报价不得超过90000元。
5.服务承诺书:包含内容修改售后保障、版权归属承诺、工期保障、质量承诺、无失信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统一打分,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各项评分细则如下:
1.方案合理性(10分):根据参选单位整体策划方案、内容适配性、运营思路、落地可行性、特色创新、保障措施完善程度综合打分。
2.同类项目业绩与综合实力(50分):
2.1根据参选单位近五年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数量、项目规模、**单位层级等综合打分。(10)
2.2过往视频传播成效及媒体刊发成果(20分)
央级媒体采纳刊发(10分):供应商过往制作短视频作品被央视、人民网、学习强国、**网、央视频等中央级媒体平台转载、刊发、展播,每提供1条有效佐证(网页链接、刊发截图、媒体通知)得5分,满分10分;无央媒刊发记录0分。
2.3省、市、县级主流媒体刊发(10分):短视频作品被省、市、县级主流媒体矩阵采纳推送,每条有效佐证得2分,满分10分;无省、市、县级主流媒体刊发0分。
2.4短视频流量传播效果(10分):提供过往三农/农机类短视频后台流量数据(单条播放量、点赞、转发、粉丝增长报表),每条有效佐证得2分,满分10分;无有效流量数据证明0分。
3.报价合理性(20分):在限价范围内,根据报价规范性、分项报价清晰合理程度、性价比综合打分,恶意低价、报价混乱酌情扣分。
4.团队实力配置(20分):根据参选单位专职运营、拍摄、剪辑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团队从业经验、项目执行能力综合打分。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参选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还,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本次参选产生的所有费用。
2.中选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局签订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方案及公告要求履约,未按要求履约的,取消中选资格。
3.本项目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比选,我局对本次比选所有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康晶晶
联系电话:136****5581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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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