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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华侨管理区
二、审批内容
详见**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方案设计。
三、公示地址
(一)****公示栏(**县**镇**大道71号)
(二)**华侨管理区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
因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8日)反馈至****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31),邮寄地址:****县**镇**大道71号****国土空间规划和管制股A506办公室,邮编:532799。
附件:1.**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项目地理位置图;
2.**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雨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3.**县产业路及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四期)建设项目雨污分流工程(比亚迪反季节试车场市政排水排污)污水汇水面积划分及总体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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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