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引沁入汾**专线水质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服务 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了**市引沁入汾**专线水质提升工程建设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并上传了招标文件,现将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变更。请潜在投标人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市)(http://www.****.cn)通过系统指引重新下载。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孙雄飞 电 话:190****858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局 电 话:138****7555 电子邮件:****@163.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滨**路**国际写字楼A座5层503号 联系人:孙雄飞 电 话: 190****8585 电子邮件:****@iecon.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社区南大街2巷6号 联 系 人:卫斌 电 话:153****982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