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06-01,更正为:2026-06-05。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04 09:30:00,更正为:2026-06-08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6-04 09:30:00,更正为:2026-06-08 09:30:00。标书代写
1.3.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调整为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7项的“应用终端”;
2.商务要求交货时间“90日”调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系统建设”;
3.添加报价明细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482,100.00元。
2.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省**市**区马市铺路139号
联系方式:185****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件****683;评审****861、****592;开标****699(区号:0817)标书代写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咨询电话件****683;评审****861、****592;开标****699(区号:0817)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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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