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公园庙街园林景观**活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潘**公园庙街园林景观**活化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6年5月19日****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资料,现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更正,详细如下:
|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内容 |
原文 |
更正后 |
| 1 |
招标文件第161页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中**工程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作为施工图设计预付款。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承包签约合同价中**工程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作为施工图设计预付款。 |
| 2 |
招标文件第162页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3.4.1 设计进度款方式 |
②乙方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后并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中的**费,发包人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的70%。 ③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本合同价中设计费的85%。 ④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发包人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的设计费的100%。 |
②乙方提交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后并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中的**费,发包人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设计费的70%。 ③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本合同价中设计费的85%。 ④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在施工期内的技术服务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施工结算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乙方支付至最终审定的设计费的100%。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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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