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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中心,自厂界外延3km范围。
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可在以上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在公示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采用实名,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139****2323
联系地址:**市**县银山镇大石村4组
邮箱:****@139.com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7229
联系地址:**市**人民街29-41号第四层
邮箱:****@qq.com
五、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附件2:项目征求意见稿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和征求意见稿获取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ZJQu81rAQQ1k5hzFKrQ4JQpwd=xi7x
提取码: xi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