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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区复产建设二期(厂房改造)项目由****公司****公司开发,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布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方案总平面图及鸟瞰图等进行批后公布:
一、公布内容
该项目位于**市**市溪口**燎原厂内,原为火工装配生产。原项目用地面积为9311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301平方米(均拆除)。
经审查设计方案,改造用地面积为9311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38.63平方米,其中本次改造建筑面积6608.57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3230.06平方米。未突破原有建设规模。
二、公布时间:
2026年6月2日——验收结束。
三、公布方式及地点:
****政府网站:www.****.cn
联系电话:0826-****116
四、公布意见或建议反馈:
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涉及利害关系的材料寄或直接提交**市**路127****规划局(请注明“规划公布”),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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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平面图
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