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人:****
二、 招标项目名称:********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采购招标内容: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技术参数 |
单位 |
履约时限 |
| 1 |
****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不超过200 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项 |
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上线、调试测试、试运行、检测并通过验收,同时提供正式上线后三年内免费运维服务(****中心实际业务需要而新增调整的新增需求)。 |
四 、项目概况:
本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适用整包。按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一家中标人。
五、投标人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项目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六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6 月 2 日至2026年 6 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08:30~11:30,14:00~17:00(**时间)。
2、所需证件及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报名方式:
投标人携带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区**大道281****广场商务楼B座25224)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
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以非现金形式(转账或者保函等)提交,如采取转账形式须以单位的名义汇入以下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莲城支行
账 号: 880********00046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 6 月 23 日09:00。标书代写
3、转账时请注明此款为“**分行****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名称。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在中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可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中标后30日内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请不要将此凭证原件装订入标书中)。标书代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递交的,应递交至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之前递交的,应递交至****(**市**区**大道281****广场商务楼B座25221)。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3 日 9时整(**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为:****开标室(**市**区**大道281****广场商务楼B座25221)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银行官网》(https://www.hunan-bank.com)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上进行同步公示。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其他
1、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和样品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均不予退还。
十二、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大道4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731-****70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281****广场商务楼B座25224
联系人:许 丹 刘凌杰 陈凯伊 黄金龙
联系电话:0731-****2652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电话:0731-****7058
招标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代理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公司
开 户 行:**银行**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880********000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