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公司#1、#2炉脱硫出口烟气在线监测
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建设地点:**电****公司
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 项目概况:针对2×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18MW抽背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的脱硫出口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依据《自治区生态环境数智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宁环办〔2025〕36号)及HJ212-2025等最新标准,确保满足环保监管要求并通过环保验收。
1.4 采购范围:**电****公司#1、#2炉脱硫出口在线监测设备的升级改造,涵盖项目所需全部人工、材料、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供应商需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数智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宁环办〔2025〕36号)及HJ212-2025等标准要求,完成设备升级改造,并最终取得环保部门正式验收合格。
2.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技术延续性与系统平台依赖性
本次技改实施对象为**电****公司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该系统全套设备、底层控制程序、数据采集传输架构及环保对接平台均由聚光科技独家设计、供货及部署建设。系统涵盖烟气分析单元、粉尘监测装置、数据采集终端、环保数采模块及上位监控软件,整体软硬件架构深度耦合、参数高度定制化,系统底层运算逻辑、设备校准基准参数、数据传输规约、环保平台专用对接接口均属于聚光科技专属技术体系。
非原厂技术单位未掌握本套CEMS系统核心底层配置、专属控制程序及隐蔽参数,不具备针对性技改升级、硬件适配调试、程序优化迭代及故障深度处置的技术能力。若更换技改实施单位,将极易引发软硬件不兼容、监测数据失真、环保数据断传、系统运行异常等问题,直接影响机组环保达标运行,存在较高生产运行风险,无法保障技改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2)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独占限制
聚光科技为本项目在用CEMS系统全部核心设备专利、监测算法、数据校验模型、系统升级固件、环保适配组件及专用校准工具的唯一合法知识产权持有人。系统专用技改升级程序、底层参数修改权限、缺陷修复补丁、环保合规适配模块等核心技术内容均为企业专有技术与商业秘密,未对外公开、无通用替代方案,且未对第三方授权使用。
第三方服务单位无合法权限获取、解析及修改系统核心源代码与专属配置文件,仅可开展基础常规检查作业,无法完成本次技改所需的硬件升级适配、程序迭代优化、测量精度校准、环保参数升级、系统漏洞修复等核心工作,无法满足本次CEMS系统提质增效、合规升级的技改工作目标。
(3)服务兼容性强,可有效规避技改实施风险
本公司现有CEMS系统自投运以来,始终依托聚光科技原厂技术标准、专用工具链、校准流程及环保对接体系开展运维升级工作,系统运行逻辑、数据上传机制、整机校验规范均与原厂技术体系高度匹配,且已稳定对接地方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完全满足现行环保监测及数据上传合规要求。
本次技改升级需基于原有系统架构、参数体系、传输协议及验收标准实施,原厂技改可实现软硬件无缝兼容、平稳迭代,全程保障系统监测连续、数据真实准确、环保上传不中断。若更换第三方实施技改,需重新适配软硬件体系、重构数据传输链路、整机重新校准并重新对接环保监管平台,存在技改周期长、投入成本高、改造不确定性大等问题,极易造成系统停运、数据异常、环保数据断档等重大风险。由原厂商聚光科技实施本次技改,可最大限度降低施工风险、质量风险及环保合规风险,保障机组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4)符合直接采购法定适用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实施配套升级改造的法定情形。本项目技改内容依托原有专属技术体系实施,技术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市场无其他合格替代供应商,满足直接采购法定适用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CEMS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技改质量,确保系统运行稳定、监测数据准确、环保上传合规有效,规避更换实施单位带来的技术不兼容、系统异常、环保违规及机组运行风险,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原系统承建厂商聚光科技承担本次CEMS系统技改服务工作。
3.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 址:**市**区滨安路760号
4. 公示的期限:5个工作日。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南街381号
联系人:陈宇霄
电 话:0951-****0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亲水大街**路1号**国运大厦A座7楼
联系人:陈璠 刘青
电 话:0951-****053
邮 箱:****@163.com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