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报价条款
1. 报价为含税包干单价(增值税 13% 专用发票),包含油品成本、仓储费、运输费、卸油费、税费、质检费、短途配送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无额外付费项目。
2. 报价基准:****发改委发布的零售价为基准,报价需明确下浮系数(最多可保留3位小数),报价有效期15个自然日。
(二)供货履约要求
1. 供货时效:采购方下达供货通知后,24 小时内完成配送到货,应急补货 4 小时内响应,保障加油站库存充足、正常营业。
2. 批次供货:支持分批次、小批量多次配送,按需供货,适配加油站库存周转需求。
3. 服务要求:送货到场后配合完成卸油、验质、称重、台账登记,****加油站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规定。
(三)计量与验收条款
1. 计量标准:以采购方站指定地磅实收数据为最终结算依据,以现场实收数量为准。
2. 双重验收:到货后同步完成外观验收 计量验收,核对批次单据、资质文件、油品状态,留存到货照片、抽样样品备查。
3. 复检权责:若采购方对油品质量、计量存在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检测不合格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全额退换货。
(四)结算与付款条款
1. 结算周期:采用月结模式,每月月末双方核对当月实际供货数量、对账签字确认,形成结算对账单。
2. 付款条件:供应商对账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开具合规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票核验无误后,30 个自然日内完成付款(公对公转账)。
3. 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 = 实际合格到货吨数 × 合同约定含税单价,不合格批次不予结算。
4. 无预付款、无保证金垫资要求,严禁虚开发票、高开低结,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并追责。
(五)合同履约与违约条款
1. 质量违约:油品不符合国六标准、掺假掺水、指标不达标,采购方有权无条件拒收、解除批次合同,供应商需赔偿本次供货金额 2 倍违约金,同时承担站内设备损坏、停业损失、行政处罚全部责任。
2. 时效违约:未按约定时间送货,每逾期 12 小时,扣除该批次货款的 5%,逾期超 24 小时,采购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责。
3. 计量违约:短斤少两、计量偏差超约定范围,除补齐差额外,额外扣除差额 3 倍违约金。
4. 合规违约:资质造假、单据造假、挂靠经营,直接废标、终止**,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六)售后与质保条款
1. 油品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 90 天,质保期内因油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故障、设备损坏,供应商承担全部维修、赔偿费用。
2. 全程提供技术咨询、质量售后对接服务,质量问题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
(七)其他通用商务条款
1. **期间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国家成品油销售、危化品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运输、卸油全过程安全主体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2.本次询比价不代表合同必须签订,数量以实际拟签和合同为准,根据****加油站与其客户业务确定情况,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保密约定:本次询比价询价方和报价方都承诺:无论中标与否,对报价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报价。若询价方违反,报价方可向询价单位进行投诉(0555-****009);若报价方违反,将其在“供应商库”中列入黑名单或移除。
4.若中标单位在成交结果发布三日内仍未按时签订合同或不能按约定履约,****加油站将对该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禁入限制;履约情况纳入供应商评价。
5.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技术条款:
(一)执行标准
1.供应油品为0 号车用柴油(国 Ⅵ),所有质量指标严格执行《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适配各类燃油机动车、加油设备使用,严禁非标油、调和油、劣质油供货。
(二)核心质量技术参数
1. 凝点与适用温度:凝点≤0℃,适配常规地区秋冬、常温环境使用,低温工况下无结蜡、堵塞加油机滤网、油路现象,保证加油设备正常运行。
2. 硫含量:硫含量≤10mg/kg,超低硫标准,符合国六环保要求,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加油机设备腐蚀损耗。
3. 十六烷值:十六烷值≥51,油品燃烧充分、动力稳定,无怠速抖动、冒黑烟问题,适配各类柴油车辆加注。
4. 密度指标:20℃环境下,密度控制在 810~850kg/m3,密度均匀、无分层,杜绝掺假、掺水、混兑杂质情况。
5. 闪点、水分、机械杂质:闪点≥60℃,无安全隐患;无游离水、无悬浮水,无机械杂质、沉淀物、胶质,保障加油机滤芯、流量计、储油罐设备使用寿命。
6. 馏程、润滑性:馏程指标符合国标要求,雾化效果良好;润滑性达标,可有效保护车辆发动机、加油输送设备,减少磨损故障。
(三)供货批次与质检要求
1. 供应商每批次供货必须随车附带正规油品质检报告、出库合格证、溯源单据,单据信息需包含批次号、生产日期、油库出库信息、质检指标,信息完整可追溯。
2. 每批次随货必须提供:具备CMA/CNAS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完整检测报告原件/盖章扫描件、炼厂出厂合格证、正规油库出库单、质检单。不接受自检报告、过期报告、非CMA资质报告;买方有权随机抽检、送第三方复检。
3. 严禁非标调和、走私油、劣质油、外购勾兑、无正规来源油品;提供来源合规承诺函(盖章),承诺来源可全程追溯、符合国家成品油监管、危化品管理规定.到货后采购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可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核验,检测指标任意一项不达标,直接判定批次不合格。
4. 同一供应商连续两批次油品质量不合格,直接列入采购黑名单,永久取消**资格。
(四)运输与储存技术要求
1. 运输车辆必须为具备成品油危化运输资质的专用油罐车,罐体清洁、无残留废油、积水、杂质,专车专用、分品运输。
2. 运输全程密闭,杜绝滴漏、污染、掺混,送货过程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安全规范,规避安全、环保风险。
3. ****加油站标准卸油接口、防静电设备,卸油过程无渗漏、无溢油,适配站内储油罐储存标准,储存有效期内无变质、分层、沉淀。
六、报名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备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柴油销售。
2. 具备正规油库供货渠道,可提供稳定现货供应,拒绝中间商、无仓储资质供应商挂靠报价。
3. 运输单位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齐全、持证上岗。
4. 近 3 年内无油品质量违法、行政处罚、合同违约、安全事故不良记录,可提供信用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