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26 年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6年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 | |||||||||||||||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4400元 | |||||||||||
| 开标日期 | 2026-06-0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右侧开标室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开发区2026年保障性住房加装电梯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管线排迁等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安装、各类管线排迁、破损道路恢复等。具体设计、施工内容以中标后发包人出具的设计任务及合同签订的内容为准。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甲级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 |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等相关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上规范、标准若与最新规范、标准相冲突的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 |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 勘察系数:79.50% 设计系数:79.50% 施工系数:73.43% | |||||||||||||
| 第二名 | 联合体牵头人:**省****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等相关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上规范、标准若与最新规范、标准相冲突的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 |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 勘察系数:79.70% 设计系数:79.70% 施工系数:75.00% | |||||||||||||
| 第三名 | 联合体牵头人:吉****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省****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等相关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上规范、标准若与最新规范、标准相冲突的以最新规范、标准为准) |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0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批复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 勘察系数:79.00% 设计系数:79.00% 施工系数:72.55%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 |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 |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6年06月02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联系人 | 段崇祯 | 联系电话 | 133****512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初丛臣、贾文博 | 联系电话 | 0431-****8673 | |||||||||||||
| 行政监督部门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人 | 刘娜 | 联系电话 | 0433-****538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 | **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三期项目**工程施工 | ****学院校园扩建项目 (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 ****大学吉****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
| 2 | **省****公司 | **市五洋北、**金都小区东侧(小户型)棚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省**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 | ||||||||||||||
| 3 | 吉****集团有限公司 | 嵌****服务中心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 ****园区生产区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 | ****大学吉****研究中心 | / | / | ||||||||||||||
| 2 | **省****公司 | **市五洋北、**金都小区东侧(小户型)棚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 | ||||||||||||||
| 3 | 吉****集团有限公司 | 嵌****服务中心装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 1 | **** | 孙佳宾 | /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122********00526 | / | ||||||||||||
| 2 | **省****公司 | 门俊颖 |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0365 | / | ||||||||||||
| 3 | 吉****集团有限公司 | 冯颖 | /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222****78018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 形式 | ****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 | 保函 | 瀚华****公司 | **市**区**东路11号2幢2-6 | 400********000 | |||||||||||||
| 2 | **省****公司 | 保函 | ******公司 | **省太**健康东**侧 101 铺 | 0558-****666 | |||||||||||||
| 3 | 吉****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公司 | **省太**健康东路101铺 | 0558-****666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 | 25.80 | ||||||||||||||||
| 2 | **省****公司 | 25.60 | ||||||||||||||||
| 3 | 吉****集团有限公司 | 23.8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