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尾矿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永青环保****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赤土店镇清和堂村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为了提高**利用效率,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拟投资22000万元建设“****尾矿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占地3585m3,主要建设浮选车间等,****公司钼选厂产生的尾矿浆进行再选,从中回收钨、铁、硫精矿,回收后尾矿仍送入楼房沟尾矿库堆存。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在采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单位,当地政府及环保管理部门等。
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vzvXRAEwmdHueWrNjSMxg提取码:m7q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信函、来电或者去建设单位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曾总
联系电话:132****6699
编制单位:**市永青环保****公司
地址:**省**市伊滨区联东U谷**国际企业港19栋1单元4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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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