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环评字〔2026〕17号
****审批局关于含锰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精密钢棒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含锰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精密钢棒深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为《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选址位于**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新增用地面积约304.46亩。选址地块一(地块编号为WZ-19-01-01)中心坐标:东经111°14′2.472″,北纬23°20′57.913″;地块二(地块编号为C-7-1-1)中心坐标:东经 111°15′11.300″,北纬23°20′48.644″。
项目节能报告通****信息化厅审查(桂工信节能函〔2025〕1985号),已认定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现根据节能报告及审查意见中的建设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在现有成品车间一东北侧改建1座220kV变电站;2.在现有工程西侧新增113亩(地块编号为WZ-19-01-01),**1条精密线材加工生产线、2条合金钢棒生产线,主要建设酸洗车间、钢棒加工一车间、钢棒加工二车间、线材加工车间,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3.在现有工程东南侧约1.4千米处新增191.46亩(地块编号为C-7-1),建设1条含锰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建设原料及预处理车间、焦炭库、烧结车间、高炉车间、余热发电车间,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富锰渣8万吨,富铁锰渣5万吨,精密线材5万吨,精密合金钢棒1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7%。
二、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和《****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含锰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原料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烧结机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 40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中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烧结机尾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 40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高炉出渣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 40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5.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参照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6.发电机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铅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7.精密线材、钢棒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40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在以上排气筒设置规范化永久环保监测平台和环保采样监测孔。
8.按《报告书》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污染防范措施,无组织监控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将脱硫塔废水、含锰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循环冷却排污水、发电机组燃气锅炉排污水等废水定期抽出,用作烧结系统的混料用水;精密线材、钢棒深加工生产线清洗废水、喷淋塔废经****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生活****园区****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三)采用合理的降噪措施,地块一北厂界和地块二西、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厂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项目建设的220kV****电站,按《报告书》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电站站址边界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六)按《报告书》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七)按《报告书》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九)重视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等工作,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十)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 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调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工作。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环境局、****环境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