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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政府:
《关于划拨**区**村改造项 目用地的请示》(银西政发〔2025〕60 号)收悉。根据原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将位于**区包兰铁路西侧、四清沟北侧37150.52平方米〔约55.72亩,其中地块一11082.29平方米(约16.62亩),地块二26068.23平方米(约39.1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区**村改造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一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块二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该宗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请****集团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