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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二十三冶**瓯锦大道项目路基基础及管道基础开挖回填工程专业分包采购招标采购(招标编码:****)的变更内容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当中:第二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当中第3.5条款,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增加:商业保函。变更后条款如下:
3.5.2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出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并备注“五矿二十三冶**瓯**产业集聚区浅滩二期瓯锦大道工程项目(可简写,能清晰辨别即可)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在中****银行总行、分行或其支行出具的,并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原件,其保函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商业保函:商业保函须由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出具,并严格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时需提供商业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二、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由原:2026-06-03 10:00:00(**时间)延期至:2026-06-10 15:00:00(**时间)标书代写
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