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万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工程机械配套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湖南-常德-桃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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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产工程机械配套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5-26 11:52

常环桃建〔2026〕14号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进行审批的请示》和《年产工程机械配套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产工程机械配套产品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开发区陬市片区(你单位现有厂区内),为喷涂车间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现有已建成的1条自动喷粉生产线改建为喷粉、喷漆生产线,新增1条手工喷漆生产线,同时对废气环保设施进行改进,并在现有综合楼西侧**1个100平方米涂料仓库,其余生产工艺与产品方案等均不变。

二、根据《报告表》给出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条件。项目后续建设、运营和管理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调漆、手动喷漆线喷漆及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自动喷漆线喷漆及烘干废气,采用负压和集气罩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生环委办发〔2020〕4号)中的限值要求。调漆房、喷漆房、烘干房密闭,采用静电喷涂。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中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工艺不涉及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原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按照原环评和批复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漆渣、废过滤棉、废布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及废原料桶等危废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控。认真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期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应急报告制度。

三、项目投产或发生实际排污前,应完善排污许可相关事宜,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行,竣工验收资料应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分局备案。

四、项目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项目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分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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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