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辖区无人售货机点位经营权项目以比选招标方式确定经营单位,欢迎潜在申请人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涉的无人售货机点位经营权包括:
| 序号 |
规划点位 |
无人售货机经营范围 |
期限 |
备注 |
| 1批 |
5个点位共9台无人售货机(岳王庙出口旁、连横纪念馆正门和侧门旁、孤山路2号旁月波亭、西泠桥**、党群驿站天井) |
预包装饮品、预包装饮用水 |
2026.****.15- 2031.****.14 |
后续需无条件服从比选单位统一规划调整,最终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
具体经营要求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第三章“经营管理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有良好的履约和诚信记录。
2、需具有无人售货机****公司,且有能力做好售前售后管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比选文件售价
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9日
上午:8:30-11:30
地点:****风景名胜区孤山后山路1****管理处服务发展科
比选文件售价(元):200元(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0 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管理处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4 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七、开标地点:********管理处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八、意向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待比选人于申请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后提供。
九、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相关资料提供(附意向保证金交款凭证):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待核对);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如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报名的,则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待核对)以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c)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自报名开始时的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十、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纪念馆)
联 系 人:陈先生、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1-****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