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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二期)项目 ****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造价全过程咨询技术****基地(二期)项目 ****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 |
| 本公司于2026年05月26日发****基地(二期)项目 ****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造价全过程咨询技术****基地(二期)项目 ****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4:00 变更后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4:00标书代写 |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1. 本项目总造价为 515 万元; 2. 本项目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县大湾乡杨岭村; 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5000 元(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作废标处理。 本澄清函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书代写 | |
|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