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2日拟对三门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三门东部二期210MW光伏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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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2日拟对******东部二期210MW光伏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6-02 14:4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6]32号

**东部二期210MW光伏项目

**市**县浦坝港镇下栏塘区块

****

拟建项目租用**县浦坝港下栏塘片区块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797.75亩,规划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14.3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209.92MW,**220kV升压站1座,交流侧最大出力约174.93MW(不含送出工程)。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营地设置生态型厕所1座,生活污水定期委托第三方清运至******处理厂处理;2)施工设备冲洗废水通过设置1座4m3隔油沉淀池处理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营运期

升压站内设****处理站一座,容量约5m3,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运至******处理厂处理。

2、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临时施工用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位于施工现场中央;2)合理安排施工设备施工密度,夜间禁止施工;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

(2)营运期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置。

3、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并定期清运。2)对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县境内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由专门单位处理。3)施工废水处理隔油沉淀池产生的浮油沉渣等,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收集铁桶,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营运期

1)升压站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2)日常更换废旧组件委托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落实电子联单制度,升压站废旧铅蓄电池在升压站设置16㎡的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气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1)施工运输道路洒水抑尘;2)临时堆场四周设置围挡,设置喷淋降尘设施;3)选用环保合格的施工机械、车辆进场施工;4)材料运输车辆装载不宜过满,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5、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合理控制临时堆场用地范围,不得多占用地;2)工程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恢复原状;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4)严禁对养殖塘进行“填塘成陆”,运输建筑材料时要采取遮盖防尘等措施。5)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行清塘,施工期养殖塘处于“干塘状态”

(2)营运期

升压站周边边坡绿化;养殖塘边坡绿化护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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