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十五局/****公司/西香项目 | |||||||||||||||||||||||||||||||||||||||
| 发布时间:2026-06-02 |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15 09:00:00 | |||||||||||||||||||||||||||||||||||||||
| G7611线**至**(**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 土石方及桩渣运输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G7611线**至**(**境)高速公路TJ17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26年5月30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主要施工内容、质量要求 1.1.1 主要施工内容:土石方及桩渣运输工程。 1.1.2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行业工程质量标准。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与本单位长期**、具有良好施工能力和信誉的,****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档案信息库中的有效分包商,可参加本次投标。 1.2.2不接受出现在****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不合格分包商名录或在近期被本单位清退的队伍。 1.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因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1.2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5天,不足15天的,则将投标截止时间顺延。 2.1.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投标报价清单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包含:施工措施、管理人员信息、自有机具、工程业绩履历;证照等)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保证金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3.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 资格审查资料 3.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4.2 “工程业绩履历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3.5.4投标文件如果出现改动,应加盖单位章或签字确认。 3.5.5 投标文件正副本各1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信息。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和监督人的联系电话;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 评标 ****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定标 7.1 定标方式 ****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7.2 中标通知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8.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拟招标项目发生重大调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