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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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
A02-124********266776A-****0520-000001-0
其他
公告内容

****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粤港澳协同发展**区排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二期)》第 9 页的“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的第8条作出如下澄清: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8.除相关资格证书外,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网页截图、省外企业还应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网页截图、“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等。

8.除相关资格证书外,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应根据相关要求提供“****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网页截图、省外企业还应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网页截图等。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集团3楼

地址:**市**区****社区**河一路112号**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蓝荣头、张辰

联系方式:0757-****0101

联系方式:187****7638

2026年06月02日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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