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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镇四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王人镇四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县王人镇和谐大道 |
| 招标联系人 |
王康 |
联系方式 |
176****28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广场E座26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耀华 任岩 |
联系方式 |
0558-****668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修改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办法前附表(Ⅰ类)中社保修改为:养老保险须提供2025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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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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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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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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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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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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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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