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2 15:32:17
****受****的委托,就****产前筛查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产前筛查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一个标段
采购产前筛查全自动免疫分析仪1台(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限额:290000.00元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合格
1.9、质保期:1年
1.10、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1.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政府采购政策。
三、谈判日期:2026年6月2日
谈判地点:商****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5月2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结果:
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成交人为:
成交人:****
注册地址:河****开发区**路与开元****科技园10栋东边6楼
成交价:小写:279800.00 元 大写:贰拾柒万玖仟捌佰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1年。
七、谈判小组名单:王红霞、马静、曹菲(采购人代表)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4700.00 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田女士、韩先生
联系电话:150****5575、136****7913
地 址:**市欧亚路和文化路交叉口水木清华西门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淮河路绿云小康住宅2号楼1606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176****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