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你局报来《****教育局关于审批****学生食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博教项目〔2026〕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师生就餐困难,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办学条件。同意建设****学生食堂(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旺茂镇西街068号。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拟建1栋地上4层学生食堂,建筑占地面积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建筑高度15.75米,消防高度14.25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44万元,预备费19.00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全部中央资金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
七、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及设备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45号)、不动产权证书(桂(2025)**县不动产权第****072号)、《关于****、****中学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博自然规条〔2026〕22号)》和《****教育局关于****学生食堂节能审查的说明》。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