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元氢能科技有限公司黄骅通勤车辆租赁服务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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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通勤车辆租赁服务
采购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现统一作出澄清、答疑及更正,本澄清文件于原采购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一、澄清内容:

1、原询比采购公告中部分内容澄清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5月-至今)至少具有两项同类型服务业绩(以供应商自身业绩为准,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2026年6月5日17时00分(**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6月9日14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 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澄清为:

序号

路线

车型类别

一天3趟

价格 (元/趟)

一天1趟

价格 (元/趟)

备注

1

公司—中捷-**市

38座

330

650

趟:公司-目的地-公司

50座

385

750

55座

400

800

3、原评审办法“2.2.2 评审价格”澄清为:

含税价(1线路中的38座、50座、55座的一天3趟和一天1趟的单价合计报价)

4、原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三、服务要求”增加内容为:

供应商至少有10辆大客车,至少有10名大客车司机

5、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和报价表均进行变更澄清,格式详见附件“询比采购文件”

二、其他说明

1. 本澄清文件同步发布于原采购公告发布平台;

2. 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阅,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同收到本澄清;

3. 其余采购文件内容不作变动。

**三木****公司

日期: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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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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